包拯是北宋仁宗时代的名臣,是历史上著名的好官、清官。《宋史・包拯传》记载:“拯立朝刚毅,贵戚宦官为之敛手,闻者皆惮之。人以‘包拯笑比黄河清’。童稚妇女亦知其名,呼曰包待制。京师为之语曰:‘关节不到,有阎罗包老。’旧制,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。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,吏不敢欺。”
这个记载,不仅说明包拯刚毅为官,使“贵戚宦官为之敛手,闻者皆惮之”,而且为政多创举,如他改革了诉讼制度。在北宋,平民要告状,得通过“门牌司”层层上递案件。刁滑的小官吏,就是利用这个机会讹诈百姓。包拯裁撤门牌司,人们可以直接接触办案官员,使“吏不敢欺”。
包拯的刚正不阿、一心为公、两袖清风、明察秋毫等品质与为政行为,不仅在历代影响都很深远,对今人亦不无启迪。
激浊扬清刚直
包拯,字希仁,安徽庐州人。北宋天圣进士,先后任天长县令、权开封府、监察御史、龙图阁直学士、枢密副使等职,人称“包青天”。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、巡视郡县、纠正刑狱、肃整朝仪等事务,包拯任监察御史,曾直面天颜三谏反对超擢张尧佐。
张尧佐是宋仁宗宠妃张贵妃之父张尧封的堂兄,志大才疏,为人浅薄,却凭借张贵妃的这层裙带关系,在仕途上春风得意。最初,张尧佐被委任为“三司使”。包拯极力反对,向皇帝谏议说,像张尧佐这样的人,就连小官也没有资格做,更不用说“三司使”这样显赫的大官了。但是,宋仁宗一心想讨张贵妃的欢心,不但不理会包拯的谏议,反而又加封张尧佐为节度使。
包拯非常痛心,继续上谏,坚持怒责张尧佐,可是仁宗仍然置若罔闻。到了第二年,更加封张尧佐出任宣徽南院使。包拯第三次向皇帝进谏,痛加陈词,甚至在朝廷上跟皇帝当面辩论起来,终于迫使皇帝罢了张尧佐的官。张贵妃老大不高兴,一再在仁宗耳边吹风,为其伯父张尧佐说情。宋仁宗告诉她说:“包拯进谏时,唾沫直溅到朕的脸上!你只知道宣徽使、宣徽使,就不知道包拯他还在当御史!”
宋祁是北宋文学家。天圣二年进士,官翰林学士、史馆修撰。曾上疏认为国用不足在于“三冗三费”,三冗即冗官、冗兵、冗僧,三费是道场斋醮、多建寺观、靡费公用,主张裁减官员,节省经费。并与欧阳修等合修《新唐书》(《新唐书》大部分为宋祁所作),书成,进工部尚书,拜翰林学士承旨。卒谥景文,与兄宋庠并有文名。宋祁本是殿试时的状元,宋庠为探花,但章献太后刘娥不同意,谓弟不可以先兄,将宋庠定为状元,而置宋祁为第十名。世人称誉兄弟俩为“双状元”,分别称为“大宋”、“小宋”。
宋祁诗词语言工丽,因他的《玉楼春》词中有“红杏枝头春意闹”句,世称“红杏尚书”。王国维曾赞“‘红杏枝头春意闹’,着一‘闹’字而境界全出”(《人间词话》)。
但宋祁的生活作风极差,奢糜享乐,痴迷于蓄妾纳妓。他在任益州知州时,每顿饭必不少于三十六味菜,其中有十二味荤菜,十二味素菜和十二味半荤半素的菜。他还养着三十二名侍女,分别为他摇扇、捶背、敲脚。在他下榻的床边,每夜都有一名丫环通宵守候,照顾他的随时需要。
宋祁又十分好色,稍有姿色的良家少女一旦被他看上,他必定千方百计地将她纳为小妾。他道德败坏,丑闻很多。后来,宋祁回到朝廷,被任命为主管财政的“三司使”。包拯多次向皇帝上书揭发宋祁的丑行,终于使朝廷罢了宋祁的官。
“三司使”张方平也是被包拯参倒的。张方平早年多作古文,善论时事,享名一时。他对眉山苏洵及其子苏轼、苏辙都十分欣赏,并积极为之延誉。曾推荐苏轼为谏官。包拯参张方平的理由是抨击其假公济私。
宋仁宗嘉佑四年(1059年),京城开封发生一起因房屋归属产生的纠纷案。当时京师有个叫刘保衡的富商开了一家酒场,但却经营不善,欠下官府一百余万两酒曲钱。主管国家财政的“三司使”张方平屡次派人督催刘保衡还债,刘保衡自然不敢与官府抗衡,不得不变卖家产以还债。刘保衡的房屋甚是豪华气派,张方平在刘保衡拍卖家产时,以较低的价格买下了他的房屋。
这件事后不久,平地再起风云,刘保衡的姑姑到开封府告状,说刘保衡并非刘氏后代,而是一个无赖地痞,无权卖掉刘氏祖宗基业。开封府派人调查后,发现刘保衡姑姑所说的情况属实。如此一来,当初购买刘保衡房屋的三司使张方平就成了风口浪尖的人物,嫌疑极大。包拯当时任御史中丞,立即上书弹劾张方平,指责他身为三司使,却乘人之危,贱买所管辖富民的住宅,寡廉鲜耻,实在骇人听闻,如此小人,朝廷不能委以大任,处之以高位。张方平因此被免去了“三司使”的职务。
淮南转运使张可久利用职权,“兴贩私盐一万多斤”。案情揭发后,张可久被送交大理寺审理。按法例,贩卖私盐的罪行轻重,是依照查获私盐的数量来定刑的。数量越多定罪越重。张可久非常狡猾,每次贩卖私盐,数量虽多,但是转手迅速,从来不留仓储,被查获的数量并不多。大理寺在判刑时,也无计可施。包拯主张不能过分拘泥成法。他说,张可久身为转运使,竟然目无法纪,公然贩卖私盐,如果以“见捉获斤两条贯定断”,则“议罪必轻”,因此要求“特于法外重行远地编管”,加重处罚。在包拯的坚持下,张可久受到严厉制裁,被流放到边远的荒蛮之地去了。
有一个叫任弁的官,也撞在包拯的枪口上了。任弁在担任汾州知州时,役使一百多名兵士为他做私家工作,占用的工役达二万三千六百多个,折合细绢一千六百余匹。根据宋朝的法律,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行,不仅要做出赔偿,罚铜十斤,还要充军到三千里外的边疆去。仁慈宽厚的宋仁宗体恤任弁对朝廷有功,御笔一挥,免去了他发配充军三千里外的刑罚。包拯上书据理力争,他说,作为知州这样的大官,利用职权,公器私用,知法犯法,不能随便减轻对他的惩罚。皇帝不得不收回了成命。
包拯还留下了一则七斗王逵的故事。王逵在任地方官时,横行不法,随意增派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,仅其中一次就多收了三十万贯。他把搜刮来的钱财,大量贿赂京官,谋取私利。他的吏治手段非常残忍,并且随意杀害百姓。在他任湖南路转运使时,百姓闻风逃散,纷纷躲藏到深山密林的洞穴里,逃避迫害。老百姓对他恨之入骨,但王逵一直受宠于上,平步青云,甚至升到淮南转运使的高职。包拯为民请命,七次上书朝廷罢免王逵,而且言辞一次比一次猛烈。在包拯的不断弹劾下,民怨甚大的王逵终于被削职了。
在官场,敢于坚持原则激浊扬清,是最可贵的品质。这一点,包拯做到了,而且做得很出色,可谓战果累累。